滨江道

更新时间:2019-12-26 11:36

1905年10月31日(清光绪三十一年十月初四日),清廷批准,设置滨江关道(亦称哈尔滨关道),道署驻滨江,委杜学瀛试署滨江道,专办吉林、黑龙江两省交涉、稽征关税。翌年5月11日(清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),启用“哈尔滨关道兼吉江交涉事宜关防”。1909年9月25日(清宣统元年八月十二日),清廷批准,将滨江道改为吉林省西北路兵备道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3年1月,将西北路兵备道改为西北路道,道员改称观察使。1914年6月,按《各省所属道区域表》,将西北路道改为滨江道,观察使改称道尹,道尹公署驻滨江城。管辖滨江、双城、五常、宾县、阿城、同宾(今延寿)6县,后又增设珠河、苇河2县。至1928年底,全道共辖8县。1929年2月,按照东北政务委员会裁撤道区的决定,撤销滨江道,原道属各县由省直辖

滨江道尹公署下设秘书处、支应处、内务科、外交科、诉讼科。

滨江道道尹为一道之行政长官,并设秘书长协助道尹工作。其职掌是:管理道内地方行政事务,并受省长委托监督地方财政及司法行政事务及境内其他官署的工作;制订道的规章、法令;对所辖各县知事所发布的命令或处分事项,如有违背法律、妨害公众利益或超越其权限时,道尹有权撤消其命令或处分事项;对所辖各县知事应给予奖、惩者,可报请省长核准后执行;所辖各县,如县知事空缺或暂时离职时,道尹可委派代理官员,或向省长推荐继任人选;受省长委托,道尹对辖区的驻军有权调动;因特殊情况急需调动军队或武器装备时,可不先请示省长,道尹有权调动辖境内驻军或邻近驻军及军舰;遇有紧急情况或特别重要事件,道尹可直接向大总统请示。滨江道尹兼任外交特派员,负责辖境内的对外交涉事务。

西北路道观察使:李家鳌(1913.1-1914.5)。滨江道道尹:李家鳌(1914.6-1914.9)、李鸿漠(1914.9-1915.3)、王树瀚(1915.3-1916.3)、李鸿漠(1916.3-1917.11)、施照常(1917.11-1918.4)、李家鳌(1918.4-1919.1)、傅疆(1919.1-1919.12)、董士恩(1919.12-1921.8)、张寿增(1921.8-1923.3),蔡运升(1923.3-1929.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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